附件3
河海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积分表(修订)
序号 | 内 容 | 评 分 | 备 注 | ||||
1 | 项 目 | 科研基金资助项 目 |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;国家社科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二级课题 | 80分 | 署名河海大学为第一单位;需提供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及个人排名证明材料。排名1,计满分;排名2-3,按评分*0.2;排名4-5,按评分*0.1。 | ||
省部级基金项目 | 40分 | ||||||
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| 15分 | 署名河海大学为第一单位;只计第一申请人。 | |||||
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 | 国家特别资助 | 70分 | 1.累计总分不超过80分; 2.只计第一申请人。 | ||||
国家一等、江苏省特别资助 | 50分 | ||||||
国家二等、省A等 | 40分 | ||||||
省B、C等 | 15分 | ||||||
2 | 论 文 | Nature、Science刊发 | 300分/篇 | 1.署名河海大学为第一单位。 2.第一作者,计满分;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,博士后为第二作者,按评分*0.8。 3. 被多次检索,只计高分、不累计。 | |||
SCI(IF≥10.0) | 120分/篇 | ||||||
SCI(一区) | 60分/篇 | ||||||
中国社会科学、CSSCI一流期刊 | 54分/篇 | ||||||
SCI(二区)、SSCI、A&HCI、CSSCI一流期刊(河海大学扩展部分)、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、《新华文摘》(全文转载) | 36分/篇 | ||||||
SCI、CSSCI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(全文转载)、人大复印资料(全文转载) | 18分/篇 | ||||||
EI、ISSHP | 6分/篇 | ||||||
其他核心期刊 | 2分/篇 | ||||||
3 | 著作 | 专著 | 40分/本 | 第一作者,计满分;排名2-3,按评分*0.33;其他排名,按评分*0.1。 | |||
译著、编著 | 25分/本 | ||||||
编写 | 6分/本 | ||||||
4 | 专利 | 发明专利申请获授权 | 20分/项 | 按数量计分;只计第一申请人。 | |||
发明专利申请获受理 | 5分/项 | ||||||
5 | 获 奖 | 国家级(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) | 一等奖 | 排名1 | 500分 | 按个人排名计分。 | |
排名2~3 | 360分 | ||||||
排名4~5 | 180分 | ||||||
排名6~10 | 90分 | ||||||
排名11~15 | 40分 | ||||||
二等奖 | 排名1 | 360分 | |||||
排名2~3 | 180分 | ||||||
排名4~5 | 90分 | ||||||
排名6~10 | 40分 | ||||||
排名11~15 | 20分 | ||||||
省部级(省政府、教育部、水利部及其他国家奖励批准) | 一等奖 | 排名1 | 180分 | 1.按个人排名计分。 2.政府类科技奖励,计满分;其他科技奖励,按评分*0.4。 | |||
排名2~3 | 90分 | ||||||
排名4~5 | 40分 | ||||||
排名6~10 | 20分 | ||||||
排名11~15 | 10分 | ||||||
二等奖 | 排名1 | 90分 | |||||
排名2 | 40分 | ||||||
排名3~5 | 20分 | ||||||
排名6~10 | 10分 | ||||||
三等奖 | 排名1 | 40分 | |||||
排名2 | 20分 | ||||||
排名3~5 | 10分 | ||||||
6 | 学术会 议 | 国际性学术会议(国外召开) | 10分 | 1.参会并作大会发言,按评分*1.5(提供证明材料;不与学术论文重复计算)。 2.参加学术会议累计积分不超过20分。 | |||
国际性学术会议(国内召开) | 3分 | ||||||
国内定期召开的学术会议 | 2分 | ||||||
7 | 活 动 | 筹备组织博士后学术活动 | 3分 | 组织参加学术活动的累计积分不超过5分 | |||
参加博士后学术活动 | 2分 |